根据目前教育部已对外发布的信息,以及《考试说明》上所透露的信息,今年高考语文卷将有所调整,已经几年不考的标点符号今年将重新要考。这主要是因为近几年各地中学在教学中对标点符号有所忽略,造成学生不重视因而不会正确使用标点符号。此事虽有些突然,但却并不“超纲超标”。因为标点符号是文章的组成部分,具有很强的表情达意功能,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。“能够正确使用标点符号”,也是对中学生的起码要求。
那么,面对轮空几年突然要考的标点符号,正在备考的同学应该怎么办呢?笔者认为首先要了解高考如何考,其次是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。
标点符号,分为点号和标号两大类。点号又可分为句末点号(。!?)和句中点号(、,;:),标号有引号、括号、破折号、省略号、着重号、连接号、间隔号、书名号、专名号等9种。
纵观前些年高考对于标点符号的考查,一般都具有较高程度的综合性的技巧指向。这主要是因为标点符号的使用与所表达的内容的复杂程度密切相关。所以要适应高考,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。复习时,应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0年修订的《标点符号用法》为准,注意常规用例,掌握常规用法。平时读书看报,还要经常留心,熟悉各类标点符号的特殊用法。
以下几个方面,是复习备考时尤其应该注意的:
一、要弄清楚标点符号与语句内在逻辑结构间的关系。例如:
(1)主谓倒装时,主谓之间一定要用逗号,句末的标点要根据全句的语气来定。如:“太不像话了,你!”“面对这种情况,你能够不表示意见吗?” 高考考查,如1993年六省、市第5题a项“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同志们。’厂长严肃地说。”此即属误用。因为这是一个倒装句,呼语后置,实际上只是一句话,而一句话只能有一次较大的停顿,即只能用一个句末标点(。?!),因此,此句应把问号放在句末,原问号处改为逗号才正确。
(2)表示约数的相邻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,如:“三四里路”“十五六岁”,不可写成“三、四里路”“十五、六岁”。高考考查,如1995年第5题a项“小河对岸三、四里外是浅山”中的“三、四里”,即属误用顿号。
(3)并列短语之间,习惯上在最后两项中间用连词而不用顿号,如1990年高考题语文第5题:“在商标上、包装上、说明书的图片和文字中”。
二、要弄清楚标点符号与语句的语气之间的关系。例如:
(1)句子中带有疑问代词,但整个句子不表示疑问语气,句末不能用问号。如1994年高考第6题b项“要在城西修建立交桥的消息传出后,许多人都非常关心这座立交桥将怎么建?那里的近千株树木将怎么办?”,整个句子“有疑而无问”,误用了两个问号,第一个问号应改为逗号,第二个应改为句号。
(2)选择问句只在最后一个问句句末用问号,中间停顿用逗号。如:“‘小明今年初中毕业了,让他上高中,还是考中专呢?’他爸爸问我。”此句“高中”后面应用逗号而不能用问号。
(3)连续问句有几问就应用几个问号。如:“这里的时间是怎样计算的?这里的效率用什么来衡量?亲爱的朋友,你能告诉我吗?”
三、要弄清楚标点符号之间的相互关系。例如:
(1)引号与引文末的点号连用时,如果完整引录别人的原话,那么引文末尾的点号放在引号内;如果所引的内容只是作为作者行文中的句子成分,那么引文末的点号不能放在引号内。如1994年第6题d项:现代画家徐悲鸿笔下的马,正如有的评论家所说的那样,“神形兼备,充满生机。”“充满生机”后的句号就应放在引号外,才符合要求。
(2)括号同点号连用时,如果注释部分是用来注释全句的(即句外括号),那么,括号前边正文的点号在括号之前;如果注释部分是用来注释句子中某一部分的(即句内括号),那么,正文末的点号应放在括号后,并且括号内句末一般不用点号。
(3)用“等,等等”表示省略时,就不要再用省略号,同样有省略号时就不要再用“等,等等”。如:“他到书店一下子买了许多书,有《红楼梦》、《三国演义》、《水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