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小升初入学时间表 2008年北京各区县小升初咨询电话 下月初受理小升初跨区 学籍户籍居住地跨区有先后 体改校招生取消,按照公办校的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租房者能否跨区入学,要看租赁时间和居住时间长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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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3日,市教委发布了小升初入学方案,明确规定今年小升初将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,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毕业后回户口所在区县升入初中。政策发布后,不少读者来电咨询政策的详细内容。为此,本报邀请到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就读者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。
本市户籍学生学生可随父母新住址入初中
市民袁女士:孩子的户籍在宣武,但住在海淀,如果在海淀上学,怎么办入学手续?
回复:小学毕业年级学生,可申请在毕业后回户口所在区县(如果其学籍所在区县和户口所在区县不同),或随其父母迁入的新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(须持房屋居住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)。申请到非小学学籍所在区县入初中的学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,在就读的小学填写“初中入学登记表”,由其学籍所在区县教委审核加盖公章,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,然后将“初中入学登记表”交回就读的小学。该生将由登记部门分配入学,分配方式由各区县自行确定。办理了在非学籍所在区县登记入学手续的学生,小学学籍所在区县不再负责其初中入学事宜。
就近范围可分两大类市民齐先生:想问问就近入学中,“就近”的范围是怎么定义的,是所在小学就近,还是居住地就近?
回复:“就近”原则上指户籍所在地或住房所在地都可以登记入学,但具体的入学政策由各区县从实际出发确定,市民可向所在区县教委咨询。
市民纪女士:入学方式中提到的“划片分配”,是按学校划片,还是按居住地划片?回复:小学毕业入初中,由各区县教委划定每所有初中学段中学的收生范围,规定入学办法。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,应按时填写“初中入学登记表”,按所在区县教委的具体规定进入初中。
非京籍学生八类非京籍学生按本市户籍对待
市民付先生:我孩子户口不在北京,但一直在北京上学,是否属于就近入学的范围?
回复:非本市户籍学生有八类情况可按本市户口学生对待。这八类学生分别是: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“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”、市(区、县)教委开具的“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”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“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”及其父或母的“进站函”、部队师(旅)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、区县侨务办公室(侨务科)开具的“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”、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(或母)关系证明及其父(或母)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,持有“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”,有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》的北京市引进人才子女、外省市驻京机构人员子女、在京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和留学回国人员子女。如果符合其中任何一类情况,即可按有本市户口的学生对待,享受同样的入学方式。
打工子弟免交借读费市民郭先生:我孩子的户口不在北京,在石景山区打工子弟学校上的小学,想问问能不能参加派位,不再上打工子弟学校。
回复:外地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公办学校,须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(如房屋产权证、住房租赁合同等)、在京务工就业证明(如劳动合同、受聘合同、营业执照等)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、全家户口簿(可以是复印件)等证明、证件,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,开具标注“农民子女”字样的“在京借读证明”。然后家长持此证明到暂住地附近公办中小学申请借读,免交借读费。
其它规定改制校录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
市民沈女士:体制改革试点学校有多少所?录取时要考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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